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等的相關規定,現將我局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二環路內核心區域智慧電子警察項目(第六包:監理)(項目編號:BJJQ-2020-405-06)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北京市馳躍翔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四環南路101號6層614號
被投訴人: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原名稱:北京匯誠金橋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南竹桿胡同6號樓8層05
采購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1號
相關供應商:北京新森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7區16號樓16幢133室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稱:經過查詢中標人北京新森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是小微企業,其投標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與事實不符存在造假,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請求廢除中標人的中標資格,對違法問題進行處理。為此,于2020年6月28日向我局投訴,經過一次補正,2020年7月10日,我局予以受理,并依法對投訴事項進行了調查取證,征求了相關當事人的意見。調查過程中,投訴人于2020年7月28日向我局提交《投訴撤回函》。我局于2020年8月3日依法作出京財采投字(2020)第21號政府采購投訴終止處理決定書。
三、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終止北京市馳躍翔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的關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二環路內核心區域智慧電子警察項目(第六包:監理)(項目編號:BJJQ-2020-405-06)的投訴處理。